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憲法法院駁回尹錫悅方面提出的“法官回避-統(tǒng)一指定日期異議申請”

憲法法院駁回尹錫悅方面提出的“法官回避-統(tǒng)一指定日期異議申請”

Posted January. 15, 2025 08:25   

Updated January. 15, 2025 08: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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憲法法院14日開始審理尹錫悅總統(tǒng)彈劾案的首次正式辯論,但因總統(tǒng)缺席而在3分多鐘后結(jié)束。圍繞戒嚴違憲性等主要爭論點的攻防戰(zhàn)有望在16日下午2點的第二次辯論中進行。

14日下午2時,在首爾鐘路區(qū)憲法法院大審判庭舉行的尹錫悅彈劾案審理首次正式辯論期間,擔任審判長的憲法法院代理院長文炯培表示,“今天被請求人沒有出席,根據(jù)憲法法院法第52條第1款不進行辯論”,在開庭3分鐘后結(jié)束了審理。文炯培還說:“下次辯論即使當事人不出席,辯論程序也會進行?!?br>
文炯培提到的憲法法院法條款規(guī)定,如果當事人不出席辯論,可以重新確定日期,但如果二次日期也不出席,可以以當事人不出席的狀態(tài)進行審理。當天的審判庭只有國會方面的上訴委員團和代理人團、尹錫悅方面的代理人團出席。尹錫悅以警方和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(diào)查處(公調(diào)處)試圖執(zhí)行逮捕令導致的人身安全擔憂等為由,沒有出席。

憲法法院在辯論開始前駁回了尹錫悅方面前一天提出的“申請鄭桂先法官回避”。文炯培表示:“這是除(鄭桂先)本人外七人的一致意見?!币a悅方面提出,鄭桂先的丈夫是公益人權(quán)法財團‘共感’的律師,而相關(guān)法人理事長是國會彈劾訴訟代理人團的共同代表、前憲法法院法官金二洙,因此不能接受公正的審判。憲法法院沒有表明駁回回避申請的理由,但法律界從一開始就指出:“這是無須駁回理由的拖延時間?!?br>
憲法法院還斷然拒絕了尹錫悅方面的異議申請,即統(tǒng)一指定五次辯論日期違反了刑事訴訟規(guī)則等。文炯培強調(diào):“(指定辯論日期)是根據(jù)《憲法法院法》第30條第2項、《憲法法院審判規(guī)則》第21條第1項制定的,沒有適用刑事訴訟規(guī)則。因為這里是憲法法院,不是刑事法庭。”


金自炫記者、孫俊英記者 zion37@donga.com、hand@donga.com